
菏泽市周易研究会文件
第 2 号
关于《市周易研究会评先树优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发我市周易研究者的敬业及工作热情,推动我市周易研究事业向更高层次发展经周易研究会讨论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本市周易研究会会员。
二:评选条件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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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周易研究工作,且具有相对稳定的从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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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尚科学,反对迷信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接受研究会的领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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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加研究会提倡或直接举办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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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向研究会网络平台提供案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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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交纳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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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经分会上报,有市研究会讨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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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维护周易研究会整体形象,维护研究会成员的合法权益。
三:名额分配
鄄城分会,东明分会表彰一人,城区分会,定陶分会,成武分会可适当增加人选,不可滥发滥奖。
四: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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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表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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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名称为:菏泽市周易研究会优先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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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会员一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欺诈行为。如有举报一经查实,取消荣誉称号。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菏泽市周易研究会秘书处,自公布之日执行。